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2020-06-15
一、“三会一课”是指党小组会、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。
二、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,由党小组长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有关文件;讨论贯彻支部决议;交流思想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;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;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,参加党小组会,党小组长应将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。
三、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;支部书记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;讨论如何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,对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的意见;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。党支部委员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党支部书记不能搞“一言堂”,讨论决定问题时,到会委员超过支委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表决,超过半数的委员赞成,所做的决定才有效。
四、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,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,由支部书记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,总结报告支部工作,征求党员意见,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关问题等。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,必须有党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,并经党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,决议方有效。
五、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。主要内容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,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员教育计划进行;要从实际出发,针对党员思想现状,每次集中解决思想中存在的一两个突出的问题。教育形式要多样化,做到集中授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,专题辅导与传统报告相结合;每次党课,党支部应提前确定内容,并安排好主讲人,认真准备,保证党课质量。
六、每名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“三会一课”活动。党支部组织委员要按照《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考勤簿》严格考勤;党支部学习委员用《三会一课记录簿》做好组织生活各项内容的记录。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,要严肃批评教育,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活动,要按《党章》规定处理。每次活动前,党组织应将会议内容通知党员,提前做好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