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组织生活制度
2020-06-18
一、每个党员必须严格遵守《党章》,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,自觉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自觉遵守党的政治、人事、组织纪律、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,不允许有任何凌驾于党组织之上、不接受监督、不执行党纪党规的特殊党员。
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;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;支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。
二、健全党内生活制度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;党员民主生活会、党课每半年一次,党支部活动每季度一次。
三、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党性原则,既注重政治性、思想性和教育意义,又不断改进活动方式,做到灵活多样,生动活泼。
四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,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,并通知应到会人员,使其做好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