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费管理制度
2020-06-22
党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,严格遵守党费管理规定,做到收缴及时、足额,管理认真、规范,使用合理、严肃。为规范党费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教育制度
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中组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》,教育党员自觉按照要求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。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,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二、收缴制度
(一)党费缴纳数额
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,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。具体计提标准如下:
1、月工资3000元以下,按0.5%计提;
2、月工资在3000元-5000元,按1%计提;
3、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,按1.5%计提。
(二)党员除按规定数额缴纳党费外,本人自愿多缴,数额不限。
(三)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。
(四)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或不能按时缴纳时,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纳或预缴、补缴。预缴、补缴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。
(五)支部每三个月上缴党费一次,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。
三、管理制度
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,要定期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党费管理人员调整时,要及时办理移交。